、组织部牵头落实。
1.集中整治人为设置‘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环节、提高门槛;顶风违纪,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2.集中整治不讲诚信、不讲法治,新官不理旧账;行政执法随意性强,导致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等问题。
3.集中整治办事流程不公开,窗口大厅多头受理‘前店后厂’,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涉及多部门事项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
4.集中整治上热下冷、按兵不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甚至推了也不动;批示批来批去,结果石沉大海;雷声大、雨点小,口号喊得震天响、落实永远在路上;懒政怠政、推拖等靠等问题。
5.集中整治工作拿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穿新鞋走老路,遇事拿惯例当依据,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等问题。
今天,我们成立了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开展工作,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18个专项工作组和4个功能组要“月分析、季点评、半年小结、全年落实”,完善定期会商、定期通报机制,全面做好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市政法委书记田晓江同志负责牵头抓总,常委、副市长具体包抓分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对标省上、市上工作要求,制定相关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成效清单。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要向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下狠手、出重拳整治,以明察暗访的形式,严厉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问责,严肃查处。
对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