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也不问他们是否受贿。
只是依照他们历年来所拿到的工资和奖励来确认他们所应该拥有的财产。
至于那些多出来的财产李治就让他们自己解释。
如果解释不清就直接按照贪赃枉法来定罪。
要知道唐朝的官员可是要定期申报自己的财产的。
如果你自己申报的财产和清查出来的严重不符那罪名可就和受贿完全不同了。
这一招直接就让那些顽抗的高官们傻了眼。
甚至可以说直接就给这些人判了死刑。
原本他们想要逃避的是受贿罪。
这个罪名一般都不会杀头,最严重的不过是没收财产发配边疆。
而李治的这个办法却直接将案件的性质变成了贪赃枉法。
这样一来最高的刑罚可就变成死刑了。
于是这些人全都怕了,纷纷表示愿意彻底交代并举报他人。
只要李治在量刑的时候不要给定为贪赃枉法就行。
这一下党仁弘算是彻底绝望了。
他没等李治来审问就主动交代了一切。
这些年来他一共贪污了一百多万贯。
如果按照贪赃枉法来处理的话即使他是三品大员也免不了要被一刀两断。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所有官员犯罪以后都会连累家人。
而贪赃枉法和受贿相比连累的程度可是有很大不同的。
审完了广州城内的大小官吏李治马上就让苏烈带人将所有涉案的府兵将领全都抓了起来。
这些人在仓促之间根本就来不及组织那一万多府兵进行反抗。
接下来李治就让龙骑军的一些人接替了那些将领的职务。
为他后续的计划做好了准备。
不到十天的时间李治就将所有的卷宗全部整理妥当。
然后让苏烈亲自带领着两百多人押送着人犯和清查出来的财物返回了长安城。
同时让苏烈带回的还有几封家书和一份厚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