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在有些人看来,你是金刚狼,是狼獾,可我还是更愿意称呼你为:罗根。”
转过头来看着他一直跟着自己的眼睛,里昂用略显轻快的语气说道:“其实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叫你:狼叔。”
也许是里昂轻快的语气,也许是狼叔这个奇怪而又亲近的称呼,刚刚还在默念詹姆森豪利特这个名字的狼叔也看着里昂会心一笑,抿嘴抬了抬眉毛:“那是个不错的称呼~”
哈哈哈哈!
里昂接着讲道:“可能你自己觉得,大部分时候,你都像个野兽多过像个人,可是我认识的那个罗根,比任何人都更有人性,比任何人都更温暖。
他的爪子从来不是用来破坏,而是用来保护什么东西。
他的暴怒是为了掩饰担心,他的怒吼是为了让自己不再害怕。
他杀了很多人,而我坚信!那些人大部分都死有余辜!”
“罗根!”
里昂叫着他的名字。
“你真应该看看我是怎么杀人的,这样你就不用为自己那点小小的血腥过往而心心念念的,像个不小心扯断蝴蝶翅膀的孩子!”
可能是觉得语气变得有些重,里昂放松了肩膀,重新换回一开始的语气。
“我认识的那个罗根是个受人尊敬的英雄,他无畏于生死,救人多过杀人,无论什么时候我都知道,当我看到他出现的时候,问题总会得到解决。”
“我们相信他,因为他值得相信!”
“他是兄长,是偶像,是为了保护别人永远战斗到最后的傻子。
这就是我认识的那个罗根。”
用平淡的语气讲完了最后一句话,里昂背着双手,跳脱的垫了两下脚,问道:“我说完了,有什么想问我的,可以问了。”
抽完了一根雪茄的狼叔又点了一颗叼在嘴里,喃喃自语道:“英雄吗……”
片刻后,他抬起头来,嗓音略显沙哑:“我是不是杀了……”
“没错。”
里昂直接这样回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