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也是因为如此,现在她身上虽然罩了一大片污泥,但是那带著笑靥的容颜,在自己眼中看来却是俏美明艳,比什么盛装都要美丽。
这……应该是喜事一件吧?
没有找到想要的情报,泉樱潜入京都城的唯一收获,就只剩手里拎著的几袋金币。她本人是相当失望,但是有雪却欢天喜地,庆幸能够重新过著挥霍无度的荒唐曰子。
“哈,还是当强盗比较爽。”有雪乐道:“自由自在,缺了钱就随便去找人抢,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有什么职业比这更过瘾吗?”
“有啊,乞丐。”
“说的这是什么话?你这女人,你有没有发现,自己说话越来越难听了喔?用这种语气,你是瞧不起强盗吗?”
蹲在路边,看著摇曳的青草,泉樱摇摇头,声音听来也有气无力,“我……我是不怎么喜欢强盗。有手有脚,四肢健全,为什么不脚踏实地去奋斗,要靠掠夺他人来成就自己呢?”
“神经病,只要扯上奋斗,那就一定会踩到人,最后也一样是掠夺本属于别人的东西来成就自己,当不当强盗只是形式上的分别,从因果线上来看,都是一样的。”
说著一己的偏见,有雪道:“再说你不喜欢也没用,因为你已经跟著我们下海,也是强盗啦。”
不白之冤,泉樱连忙否认,“哪、哪有?我只是从城里拿了两袋金币出来,虽然是小偷,但也说不上是强盗啊。”
得意忘形,有雪大笑道:“嘿,你虽然只是小偷,但是你嫁了我老大,我老大是个强盗头,你不就成了他的押寨夫人,就是强盗婆了吗?”
“夫君他……是强盗?”像是遭受严重打击,泉樱惊得站了起来,退了几步,“他不是王爷吗?”
有雪这才察觉自己说溜嘴,连忙补过,“这两个字眼有差别吗?王爷就是父母官。什么是父母官呢?顾名思义,就是要像父母一样视民如子,也就是尽量地欺压他们。当官的本来就是吃老百姓,如果不是为了鱼肉乡里,官字又为什么会有两个大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