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斯洛奇道∶“这梅园是沈家的,你不姓沈,那姓什麽?”
风华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不姓沈,也没有姓,就是叫做风华。”
“这就奇了,那你是怎麽来到这里的?”
“不知道。我只记得那天眼睛闭上以後,身体就飘呀飘的,醒过来就身在这里,再也离不开了。”
兰斯洛心中暗叹,这女的生前必是个糊涂人,才会连死了都做糊涂鬼。只是现在当然不好意思对她直说,反正知道称呼,有得叫就行了。
“柳公子┅┅”
“呃!别叫得那麽文诌诌的,我会不习惯。我看这样吧!我就叫你风华,你叫我柳大哥,这样我们都省事点。”兰斯洛迳自道∶“对了,几个时辰前我离开的时候,把配刀留在这里了,你有看到吗?”
“嗯!我帮您收起来了,现在交还给您。”也不见风华有什麽动作,手一展,自袖中将刀取出,递还兰斯洛。
拔刀看看,锋刃透着寒光,兰斯洛满意地点点头,有了神兵在手,心中又踏实多了。
“这柄宝刀不是一般的凡品,更绝不应流於世俗,柳大哥是从哪里取得的呢?”
从获得这柄无名宝刀以来,因为觊觎它的锋锐,前前後後不知惹来多少麻烦,但像风华这样给予如此高度评价的,倒是头一遭,不过,此刀是兰斯洛在离开杭州後,於一次异遇中所得,他本身对此刀并无所知,所以只有支吾其词的混过去。
“这柄刀的本身,沾泄了极大的不祥与杀气,是完全为了杀戮而铸造的凶器,但是,在漫长的岁月里,它又几乎没有沾过血腥,反而被另一种伟大的心灵力量影响,升华了刀的灵气,使之不致祸及其主,柳大哥能持有它,真是一件难得机运。”
兰斯洛呐呐说不出话,刀上的血腥,多半是到自己手上後才添上的,换言之,在上任主人手里,这柄刀搞不好从没伤过人命。
只是,这些事风华又怎麽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