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姿约绰的金发少女,长了对精灵族特有的尖耳朵,背後一双天使般的白色羽翼,轻轻舞动,缓缓降落在妮儿面前。
因为怕等得太久,妮儿已经拿出了预备好的红茶、蛋糕、小西点,开始下午茶,同时换上了连身泳装,顺便曰光浴加火烤三温暖。
什么?火为什么能烧那么久,不奇怪,一点都不起怪,因为粮仓很大啊!
是真的很大喔!粮仓的设计,采取了“薛格丁之间”的特殊空间,所以当火烧起来的时候,粮仓可以无限的往後延伸。
而且,粮仓的材质,用的是全究加最坚硬的物体“一点也不软”,就算是猎户幻象的双管破坏炮也打不坏喔!很强吧。
“女神啊!你是来救我脱离火海的吗?”放下手边的冰镇大吉岭红茶,妮儿高声问道。
“我是精灵族的罗宾。洛克理斯,你召唤我,所为何来?”
好像给烤的很热,若苹不住用翅膀风,忽然,若苹的两眼亮起来,盯着妮儿的腰间,那里,有一支号角。
“你怎么会有这支角?”
“喔!是我父亲给我的。”
“这是我同伴的角,你父亲杀了我的同伴吗?”
“呃……可不可以请问一下,精灵哪来的角?”
“管你的,少罗唆,剧本是抄人家的,觉得不满,可以去找编剧啊!快点回答。”
“喔,不是,是和商人买来的。”有些昏头转向,妮儿还是回答了。
“是怎样的商人?”
“这个吗?”妮儿回想了一下,道:“是个矮胖青年,痴肥的脸孔,五短的身材,一副看上去很猥亵的肥脸,就像是随时会拐骗小妹妹去看金鱼的那种变态,背後扛了个超大的背包……”
“我明白了。”若苹点头道:“是青蛙胖子。不论如何,那是我同伴的纪念……请你马上还给我。”
“喔!”虽然有些不情愿,妮儿还是照着剧本的安排,把号角交还,虽然明明知道那只是地摊买来的便宜货。
“好,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