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狂战士铠甲,走上氪命的道路。此时格斯的生命已经不在是属于他,战斗的过程完全超过了凡人能承受的极限。
骨折了?不要怕,狂战士铠甲正骨值得信赖,咔嚓一声之后继续打。流血了?不要怕,狂战士铠甲饮血强化,血流得越多战斗力越强。
格斯的身体被铠甲支配,他的内心被杀意支配,杀意和铠甲一拍即合,狂战士铠甲变得漆黑,头盔的形状也变为了狼头,黑色之犬诞生。
“他会死的。”薇薇心惊胆战地说道,第一次见到这么豁出生命的人类:“他的身体伤上加伤,再这么下去的话会超出承受极限的。”
小魔女也知道,她知道自己必须潜入格斯的灵魂才能唤醒他的理智,否则这就是格斯最后的一场战斗了。
“请你拖住使徒,我需要时间去唤醒格斯。”
薇薇点头,接受了小魔女的任务:“达达,火力支援!”
一声嘶鸣,机械战马冲到了使徒的面前,机械战马的战斗力也不弱,四蹄奋进,进行了战斗践踏。
龙鳞如铁,铿锵而鸣,被踩踏的使徒大怒:“区区牲畜怎么敢?”被马攻击简直是个耻辱,使徒的注意力被马吸引。
小魔女开始唤醒格斯,格斯的意识洪流里全是杀意,她从来没有想过人的意识竟然会和幽界的一样广阔,真不知道格斯到底都经历了什么。
格斯的经历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但不管遭遇什么,他都会坚强地活下去。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自怨自艾。
从死人的肚子里出生,被佣兵收养,几岁的时候养母去世,他就开始上战场。十岁左右的时候被养父出卖给了那些恶心的家伙,丢了节操。之后格斯杀了那个恶心的家伙,十几岁的时候残疾的养父也被他杀了。最后离开了从小长大的佣兵团开始一个人流浪,在各大佣兵团都短暂地工作过,一直到和格里菲斯相遇,度过了属于他的黄金时代,可谓是事业爱情双丰收。
但渐渐格斯厌倦战斗了,于是想带着爱人隐居,告别格里菲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