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被那残忍暴君欺辱和残害过的躯体在献祭之后,又一次恢复了雕塑一般的完美,自己真是应该早点想清楚,早点放弃人性的底线:“毕竟这个世界又有多少人会坚守底线呢?我们的敌人可不会和我们讲这些啊。”既然敌人不讲,那么他也不讲了。
格里菲斯不做人了!
一个骷髅骑士杀入献祭之中,救出了格斯和卡思嘉。
当献祭结束,当格里菲斯消失,只留下一地血红的残肢断臂,还有一地失去主人的武器,以及抱着被污辱的爱人的无助男子在咆哮,就好像是受伤的野兽。
一旁的骷髅骑士静静地看着一切,刚才就是他杀入献祭现场,挽救了两人的小命。
“蚀之刻么?”杜兰和迪妮莎站在远处,也看到了渐渐平息的现场,整个空间都充满了腐蚀的气味,是硫磺味和腐臭味的集合,让人恶心。
“看来我们来到了《剑风传奇》的世界。”或者叫做《烙印战士》,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不正常人类,这些人类通过使用‘霸王之卵’换取非人的力量,成为使徒。有了力量他们就欺软怕硬,作威作福。
在这个世界生存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些非人的怪物是随时会出现吃人的。这是一个魔法世界,可偏偏正义的魔法少,邪恶的魔法多,普通人得不到什么庇护。
所以在这个世界做普通人真的是很难,格斯就是个普通人,也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当然他的出生和经历并不普通,普通只是说他的身体。他是在死人肚子里出生的,一直被佣兵团抚养,十二岁就被养父出卖给了一个恋铜癖,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幸福童年可言,年纪轻轻他就学会了杀人和战斗,之后在雇佣兵界闯出了名号。后来加入了鹰之团,终于遇到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战友,度过了三年快乐时光,也遇到了自己一生所爱卡思嘉,于是准备金盆洗手。
不顾鹰之团团长的挽留,格斯离开了。但没过多久他就听说团长被暴君抓了,关在监狱里严刑毒打,于是他带着团员们把团长救了出来。
意气风发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