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忧的看着她,“我陪你吧,阿虹一个人回去就成。”
“不用。”
洛蓝直接摇头,“我一会就回来,你们回去等我。”
“可是……”
阿彩还是有些担忧,生怕王妃出什么事。
眼见着这个丫头的倔脾气上来了,她只能对阿虹道:
“那好吧,阿虹先回去熬药,阿彩陪我走一趟。”
听到这话,阿彩的脸上才算是露出了笑容,她把手里的乌鸡塞到阿虹手里,又嘱咐她几句,这才跟着洛蓝还有小男孩快步走远了。
小男孩路上时告诉洛蓝,他叫小志,从小没见过自己的父亲,母亲靠着替人缝缝补补挣些银子贴补家用,家里养了三只老母鸡,平时下的鸡蛋也拿去卖钱,家里的日子还过得去,只是娘给他买笔墨纸砚是笔大花销。
他一路嘀嘀咕咕,看来是个很健谈的小孩子。
洛蓝忍不住问道:
“你识字吗?”
“识啊。”
小男孩直接自信的回道:
“我娘识字,所以她从小就教我写字,我娘说了,我长大了要考取功名,给她争光,给她挣银子,让她过上好日子,对了,我还会背三字经,论语,诗经,百家姓呢。”
看着他一脸傲娇的样子,洛蓝突然对他的娘很感兴趣。
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竟然还识字。
这个年代,识字的女人不多,一般普通百姓家的女子是不会被送去学堂,识字的,认字的,要么是官家小姐,要么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们走了好远的路,穿过几条巷子,小志才手指着不远处的一栋破旧的院子说道:
“那里,就是我的家了。”
看着那摇摇欲坠的房子,洛蓝对住在这里面的女人又多了几分敬佩,她在这样的环境中还要让自己的孩子识字,真是位伟大的母亲。
大门敞开着,估摸着看这里穷成这样,小偷都不会来,再说那道门,关和不关似乎也没有多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