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两进时间循环的男人,威廉在里面待的时间,加起来超过七年。
七年……足够一个学生从霍格沃茨毕业。
而威廉在学校呆的时间,也有十二年了,堪称最‘大’的学生。
不是自夸,他也算是经验丰富,身经百战。
好处自然是能够快速适应第三次循环,知道该干嘛,懂得如何更高效地学习和……作死。
学习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是增强实力,努力提高自己的姿势水平的最佳方式。
在这个年龄,威廉能有如此实力,没有时间循环,是万万做不到的。
而通过持续的作死,可以提高持久度,不至于太早厌烦和精疲力尽,最终产生一种厌学情绪。
说到底,还是为‘伟大的目标’服务。
再说了,作死无极限……不作死,时间循环还有什么意思!
所以,学习和作死是相辅相成的事情。
但,在霍格沃茨待的太久也有坏处。
学校就巴掌大的破地方,威廉待了足足十二年……再新鲜,也没啥好玩的项目了。
他对霍格沃茨已经差不多开发到极致了,引不起太多兴趣。
如果可以出去,威廉能在时间循环中,再待个十二年都不成问题。
但现在没法出去啊。
找湖中仙女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威廉总觉得和她交易,会是一个大坑,说不准就被套路了。
当务之急,是找出更多的乐子。
至于救哈利他们,只是附带的小事。
真的只是一件小事。
清晨,威廉缓缓从睡梦中被舔醒。
他伸出右手,食指已经带上了拉文克劳青铜戒,证明他进入了时间循环。
威廉阻止了想更进一步的波波莎,顺势将它抱在怀里……揉圆搓扁。
手感意外的还不错,他使劲吸了吸赫敏……的猫。
不过,一想到每天大早上都会被它舔醒,威廉的心情又莫名的糟糕了。
如果把猫换成……人就好了。
时间循环第一天,肯定是要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