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枢密使刘弘逸与宰相李珏等奉太子监国。
会昌二年四月丁亥(二十三日,公元842年6月5日),群臣上尊号曰“仁圣文武至神大孝皇帝”;五年正月初一,群臣上徽号曰“仁圣文武章天成功神德明道皇帝”。会昌六年三月壬寅(初一日,公元846年3月31日),下诏改名为炎。
皇甫湜在唐宪宗元和三年(公元808年)就曾上书直谏,指出时政败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宰相之进见亦有数,侍从之臣皆失其职。
公元840年(开成五年)九月,李德裕入相不久,即向武宗进言为政之要,其中很重要的两点就同相权有关。
公元844年(会昌四年),唐武宗听从李德裕之言一下裁掉官吏2000多人。
公元840年(开成五年)正月,唐武宗在即位赦文中宣布:“在开成五年二月八日之前,除了十恶不赦、背叛国家、故意杀人、官员贪赃枉法,这些人不予释放,其他罪犯不管罪行轻重,全部释放。”
公元841年(会昌元年)正月,武宗下诏:“朝廷刑罚,理当一视同仁,官吏贪赃枉法,不应该有特殊待遇,内外文武官如果收入脏物丝绢三十匹,全部处以极刑。”
公元842年(会昌二年)四月,武宗加尊号后,又宣布大赦,但仍将“官典犯赃”与十恶、叛逆、故意杀人等罪行并列,不在赦宥之限。公元845年(会昌五年)正月,再次大赦,但对官吏犯赃依然不予宽宥。
公元841年(会昌元年)十一月,御史台奏请调整京城文武百官及庶人丧葬事。
我们先来看武宗公元841年(会昌元年)三月所下的一道诏书,“州县官,比闻纵情杯酒之间,施行喜怒之际,致使簿书停废,狱讼滞冤。其县令每月暇日,不得辄会宾客游宴。其刺史除暇日外,有宾客须申宴钱者听之,仍须简省。诸道观察使任居廉察,表率一方,宜自励清规,以为程法。”
公元843年(会昌三年)正月下敕文,礼部所放进士及第人数,自今已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