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门市场,猪肉摊。
“勇哥,今天晚上太爽了!”
一个小弟揩了一把嘴边的猪油对何勇溜须拍马道:“砸了南门市场,杀了人,还抓走了阎罗手下的几个小弟。”
“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爽了!”
砸场子抢地盘,杀人放火装B,就是这些矮骡子最大的乐趣。
尤其是像这种喜欢寻衅滋事的矮骡子。
这时,其他几个小弟也是举起酒杯笑着附和:“对啊勇哥!而且还抓了一条‘大鱼’!”
“他这么能打,肯定是林文的亲信,林文肯定会花一千万来赎他们的命!”
何勇很是得意的享受着手下的吹嘘。
随后用纸巾擦了擦手上的油渍,环了环怀中的妞,一副教导手下的语气:“你们以后都跟我学着点。”
“勇哥我出来混事,除了爱玩女人外,靠的就是一个狠。”
“这年头出来混,你不狠,就会被人吃。”
“就跟南门市场卖的鱼一样,任人刀俎。”
这年头混社团就是这样,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想要在这残酷的社会中活下去,就必须要够狠、够绝!
否则就只能成为别人的盘中餐,一辈子都出不了头。
“不过勇哥...”
就在这时,一个小弟突然有些疑惑的问道:“林文那个扑街如果真的拿了钱过来。”
“要放人吗?”
“放人?”听到小弟的话。
何勇直接就是冷笑了一声,做了一个攥拳的手势:“钱和林文那个扑街的命,我都要!!!”
就仿佛林文和钱,都是他的掌中之物!!
曾经掀起整个铜锣湾腥风血雨的阎罗现在受他何勇威胁。
他怎么会放过这绝好的机会?
那么多人想要阎罗的命都办不到,他如果能摘下林文的脑袋。
那他何勇就一定会威名四震,成为东星的阎罗!
到那时,谁还敢不把他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