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心见到兔子那吃瘪的表情,又听林轩糊说兔子有壮阳的功效,忍不住想捧腹大笑,只能强忍着笑意,尽量不笑出声来。
兔子又狠狠的咬了一口胡萝卜:“可恶的宿主,居然彻底放飞自我了。
说谎都不打草稿了,你等着,我一定会报仇雪恨的,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林轩也观察到兔子的脸色不太好,阴沉的可怕,让人心悸。但是那又如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叶叔以往每到这个时候都会来这间客栈喝几口小酒,到时候,我们三人打一兔,看你怎么办。迟早要把你从野兔变家兔。
话说,都日上三竿了,叶叔怎么还不来?
此时,一个穿青衣的男子正在大街上怀疑人生,失魂落魄的样子让人看的心疼。
可恶,我叶枫堂堂一个金丹修士居然连一只兔子都抓不住,还赔了一把剑。
不过,那兔子的洞洞波还真厉害,不但穿透力极强还伴随着高温火焰,看来下次遇见它,得先下手为强,不能再大意了。
话说,紫禁之巅在哪来着?这个地方我似乎没听过啊。
难道……在皇宫里?
好家伙,这兔子真会挑地方!
赢了我,它扬名立万,输给我,也打响了一波名气。
可怜我,输赢都血本无归,打赢兔子要被让笑,打输了还得被笑。
算了,我还是不去了,让它自己蹦哒吧。
我还是先去同名客栈喝几口小酒去吧。
那青竹酒的味道真好,既有竹子的清香,又有酒的甘醇,
没想到这偏僻的小镇上还有这等好酒,这一趟也算没白来。
当然,没遇到那只奇葩的兔子就更好了。
叶枫准备离开的时候,在半路上突然被人撞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只见一名女子身穿红衣连裙,衣绣彼岸花纹理,手握星铁软剑,美人肌肤洁白如玉,容貌倾国倾城。
那名女子一见叶枫,眼带三分怒意,三分喜色,三分幽怨,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