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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里是鬼市,到这里消费的都是“鬼”,因此用“乌鸦”做酒馆的名字,倒也有些贴切,毕竟天下乌鸦一般黑嘛,作为一家以鬼为顾客的酒馆,如果用醉仙楼这样高雅的名字,未免有些违和。
当然,在鬼市里做生意,主营业务一般会跟实际的相去十万八千里。
就像“乌鸦馆”,说是酒馆,但它主业卖的不是酒,而是贩卖各种消息,承接或者发布各种不能在的光天化日下去做的任务,然后收取一定的佣金作为酬劳。
在昏暗的大厅里,弥漫着泛黄的灯光。
酒馆的墙壁早已被烟熏得黝黑,挂满了各色彩色的布料,角落里堆满了空酒瓶和脏兮兮的酒坛。
柜台后面,坐着一位满脸沧桑的老掌柜,褪色和破烂的外套镶嵌着旧旗帜的布片,如果没人点酒,老掌柜的眼皮就如压了千斤重担,两手伸进袖子里打盹。
破旧有大厅内,摆着六七张桌子,坐在桌子边饮酒的人,就如老掌柜穿的那件外套上的补丁,没有一个是相同颜色的。有满脸胡须的大汉,有衣衫褴褛的流浪者,还有眼神阴鸷的杀手。
他们大声喧哗,粗鲁地拍打桌子,手中的酒杯也时常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好生热闹。
坐在酒馆最中央的,是一位身穿儒衫的书生。
酒馆内的其它桌子,三三两两地坐了四五个人,唯独书生这一桌,就座了他一个。
由于外头世道不好,来酒馆的“鬼”有点多,但是无论是进来接任务或者发任务的人,都在意无意地避开书生,没有人愿意和他拼桌的。
书生面前摆放着一坛酒,一碟花生米,还有一柄古朴的长剑。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李白的《侠客行》着实如同美酒一般醇厚,又如同烈酒一般激昂,有些醉人。
此刻,书生似乎喝得有点多,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