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尔文很忠诚,他只是咬了几小口黑面包,那一小块熏肉却是一动都没动,那是他要贡献给食人魔主人的,伯尔文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虽然在名义上只是个奴隶,但他的主人们愚蠢到连欺负他都不会,他在食人魔部落里生活的非常惬意,这是他无数的同胞们所梦寐以求的。
其实有一点伯尔文很清楚,比他那些力气巨大无比,可是脑子里却空空如也的主人们都清楚,那就是他之所以能够在人类镇外的垃圾堆中每天都找到食物,实际上却是那些人类主动提供给他的,否则的话在这每一点食物都无比珍贵的拉玛干大荒漠,怎么会有人类将食物给当作垃圾丢掉,别说稍微有点馊的熏肉了,纵然是腐肉,那也是许多人梦想中的美味。
人类需要食人魔,不能让食人魔们饿死,又或者是饿跑了,因为食人魔抢劫商队,只会对食物感兴趣,对于价值更加巨大的商品甚至金钱却毫不关心,每次食人魔劫掠过后,人类镇民们总能从商队的残骸上发上一笔,为此他们甚至经常故意的将一些商队引进食人魔们的活动区域。
可是食人魔的食量太大了,大到他们纵然将所有商人的尸体都作为食物,仍长年处于饥饿状态,因此人类经常会故意的在垃圾堆中放些食物让伯尔文拣去,稍微填一下食人魔们那饥饿的肚子,使他们有力气继续抢劫,又不至于不顾一切的进攻人类的小镇,无形中双方达成了一种奇妙的共生关系。
沿着自己那已经非常熟悉的道路,伯尔文全速奔跑着,他不得不如此,天色一黑荒漠中各种各样的夜行魔兽就会冒出来,如果在那个时候还没能返回食人魔部落的话,他这副小身板就要成为魔兽口中的食物了。
终于,一片处于两个大土丘当中的洼地出现在了伯尔文的眼中,伯尔文兴奋了起来,这里正是食人魔部落的居住地,食人魔们不懂得建筑房屋,只能在土丘的底部挖上一些洞穴作为住所,对此伯尔文没有任何意见,本来地精就是穴居生物嘛。
刚靠近部落,一股子浓浓的血腥味就传进了伯尔文的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