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庆元二十三年。
七月流火,燥热难耐。
清河县府衙的监狱内,一个烧得噼里啪啦作响的大火盆子端端正正地放在某间牢房里,里面关的是个长脸奸相,尖嘴猴腮的男人。
“刘三儿,仔细想想,姑奶奶今天闲得很,有的是时间陪你。”一个身穿粗布红衣的俏丽女子斜靠在远处的墙上,手里拿着个苹果在啃。
“蜻蜓,该招的我都招了,姑奶奶高抬贵手,放过我吧。”被唤刘三的人一边拧着衣服上的汗水,一边讨好地看向蜻蜓。
蜻蜓是清河县县衙刘兴刘捕头的养女,十六年前刘兴上山砍柴,在河边捡到了她,当时恰好有只蜻蜓落在她额头,就给她取了小名叫蜻蜓,大名则叫刘爱廷。
她从小跟着刘兴查案,抓捕罪犯,跟着其他捕快一起练武,还总结了一套审问犯人,查案断案的方法。
十三岁时凭借过人的勇气和智慧,让县太爷破格收她做捕快,成了清河县有史以来唯一的女捕快,也是年纪最小的女捕快。
县里的人对刘爱廷的事津津乐道,都说刘捕头捡了个宝。
蜻蜓看着他一副对天发誓的真诚模样,笑了两声,继续啃手里的苹果。
“你跟李侠前天晚上去刘员外家里做什么?”
“那天晚上酒喝多了,本来是要去我家的,你也知道,我家跟刘员外家是一个方向,那天刘员外家的后门刚好开着,我以为是我家的大门呢,就拉着李侠进去了。可我对天发誓,我发现那里是刘员外家就立马出来了。”说着,刘三举起右手并出三指发誓。
“所以你们真的去了刘员外家。”蜻蜓一双狡黠的眼睛亮了起来,不怀好意地看着刘三。
刘三知道自己一时嘴快说错了,脸立马就黑了,打算闭口不言。
“你说你发现那儿不是自己家,就立马出来了?”
“对啊,我又不是什么偷鸡摸狗之辈,肯定要离开的。”刘三忍不住接话。
“出来以后去了哪里?村口的老君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