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威斯敏斯特,白厅街4号,大伦敦警察厅。
比之半年前,如今亚瑟的办公室已经产生了许许多多的变化。
最显而易见的,便是办公室的门外多了几个用于彰显职能与权威的名牌。
除了一眼看上去就令人望而生畏的大伦敦警察厅刑事犯罪侦查部以外,还有一块看起来貌似没什么太大作用的牌子——大伦敦警察厅对外联络办公室。
当然,对外联络办公室只是对外部的公开说法,在内务部的体系下,大部分人会将其称之为伦敦警务情报局。
在今年的公共部门预算案通过议会表决后,刚刚为大不列颠在伦敦会议中立下汗马功劳的亚瑟获得了内务部的慷慨批款。
虽然眼下他手头能够调动的资金还远不能与规模日渐壮大的苏格兰场相提并论,但是作为一个最初规模仅有5人的独立二级机构,能够从内务部手里抠下一万镑的财政拨款,这已经足够令他满意了。
这一万镑的财政拨款到底相当于怎样的概念呢?
根据由亚瑟负责起草,内务部审批颁布的《伦敦警务情报局管理条例》,伦敦警务情报局将下辖的情报人员暂时划分为正式与临时两种类别。
其中,正式员工又被区分为三个级别,从一级到三级,每年可以分别从局内支取一百镑、八十镑以及五十镑的情报津贴。
因此,即便把目前局内的所有人都算作一级情报人员,一年的支出也不过只有寥寥五百镑而已。
剩下的九千五百镑到底应该用什么样的名目花出去,这个问题可算是把亚瑟给愁坏了。
根据亚瑟在历史系学到的经验,扩充编制当然是最好也是最实在的解决方案,因为不论是古往今来还是国内国外,手下的人越多,部门的权力自然也就越大。
但是,作为一个工作职能较为敏感的组织,警务情报局即便想招人,也不能直接胡来。
要不然招到几个不靠谱的,惹出点什么事情来,伦敦警务情报局这种刚成立没多久的小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