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给按住了一般。
关键的时候到了,我走到窗户前,将窗帘都拉上,然后将门锁上,保证没有光透进来。随后一个人站在黑暗中,开始一边念巫族的咒语,一边开始疯狂地变化自己的手势,没打出一种手势,就必须快速地更换另一种手势,按照回巫秘法的要求,我必须在三十秒内,更换100种手势,并且嘴里的巫咒不能断。
这其实是又考验我是不是能够一心两用,又考验我的速度,但是效果还是很明显的,随着我手势的变化,对面地上的赢勾后裔身上,那些我让李迅切断的经脉,竟然开始自己移动和生长起来,并且开始按照我身上的经脉方式来改变。
当半分钟后,我打完最后一个手势,念完最后一句巫咒之后,最惊奇的事情发生了!我看见对面赢勾后裔身上被割开的伤口全部都愈合了,并且浑身散发出手一种非常奇特的绿色光芒,三根长长的铁钉和三个兽骨串在一起,掉落在了地上。
赢勾后裔从地上站了起来,走到我的面前,高大的身子慢慢蹲了下来,看着我,眼睛里露出绝对的忠诚,我用匕首刺破自己的指尖,将手指尖的一滴血点在了赢勾后裔的头上,这滴鲜血没有留下痕迹,而是渗入了赢勾后裔的皮肤里,它浑身一颤,慢慢站了起来,似乎有了一些灵智,不过还是有些木讷,开口说道:“主人。”
因为赢勾后裔的灵智还没恢复,不过如今能够说一些简单的中文,就不错了。我看了看它,说道:“要给你取一个名字啊,不然的话,不方便称呼啊。”
我想了想后,脑中忽然闪过了一张笑脸,一张无邪,纯真,我无比怀念的笑脸。我微微一笑,转过身来,看着我的第一个巫卫说道:“从今天开始,你叫阿呆,是我的第一个巫卫,只能听我的话,我不会故意牺牲你,但是你不能背叛我。”
赢勾后裔,木讷地点了点头,说道:“是,主人。”
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接着走到门外,让周易将准备好的大号外衣拿了进来,让阿呆穿上之后,我带着他走出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