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打书 > 历史军事 > 我要与超人约架 > 《致命玩笑》

《致命玩笑》(3 / 4)

虽然死了,但也向蝙蝠侠证明:人生就是个笑话,所有人都是小丑,现在还没变成小丑,只因为糟糕的一天没到来。

结果戈登向小丑证明:别看老子是配角,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坚定。

嗯,《致命玩笑》第一男主小丑,第二男主百特曼,戈登只是个可怜的道具人,但在最后,他力压两位男主,成功封神!

就连百特曼在“糟糕的一天”(亲眼见证爹妈被杀)后,都半疯不疯的,戈登却在经历“小丑特定版的糟糕一天”后,依旧信念坚定。

所以说,《致命玩笑》是戈登的受难日,也是他的封神一战。

这也是我比较喜欢戈登的主要原因之一。

戈登早越过了蝙蝠侠为自己设定的“不杀原则”,但他没堕落。

......

最后,再来说说《致命玩笑》中的蝙蝠侠。

作为一部神作,蝙蝠侠这个主角也很立得住。

小丑想向他证明自己的理念,蝙蝠侠也想向他证明:生活总是不乏希望与美好。

他想拯救小丑。

嗯,一个非常伟大的理想。

他拯救小丑的过程就不说了,个人感觉没啥新意,无非就是“哪怕你犯了该千刀万剐的死罪,我也不杀你,我希望你能反省”。

有趣的是小丑在赌输后的反应。

他给蝙蝠侠讲了个笑话:大晚上,两个精神病爬上屋顶,准备逃出精神病院。

两人都爬上天台,精神病A鼓起勇气,顺利跳到远处的屋顶,精神病B不敢跳。

然后A说:勇敢点,跳过来我们就自由了,美好的生活在后面等着。

B说:我不敢,到处都是黑暗。

A说: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用手电筒为你引路,你顺着电灯的灯光走过来。

B说:走在灯光上倒是没问题,可万一我走到一半,伱关了灯,我不得掉下去?

其实小丑也明白蝙蝠侠想救自己的

最新小说: 徒儿你无敌了,快下山去吧 娱乐:我想做资本,不想当影帝 帝王策权倾天下 被逐出家族后,我天师的身份曝光了 代号暴君 直播科普:我捡斩魄刀,开局无敌 女穿之大理皇朝 鉴宝?这比抢钱的速度还快? 亮剑:战神 奔现当天,你提通缉犯上门赴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