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的你,作为飞卢最帅气的读者,你一定是住在汤臣一品的江景房,躺在顶级奢华的真皮沙发上,左手边有个可爱呆萌的女仆正在给你按腿,右手边有个倾国倾城的女明星正在用着葱白的小手拿着葡萄喂你。
而你,看都不看这两个女人,手中拿着最新最昂贵的手机刷着飞卢。
你手腕上戴着一块劳力士手表,散发着欧式的尊贵,您看了一眼手表,不是为了看时间,而是一种习惯,一种有钱人的习惯,它提醒你今天有十分钟的时间来看飞卢小说。
你登陆了飞卢账号,看到了我的上架感言,卑微的求首订,求自订,那是一个穷逼作者在竭力的讨好着读者。
你笑了笑,想到卑微的作者农村小地方出生,大学没毕业,没什么本事却背井离乡,还学别人写小说,想混出一番成就。
你点了点头,于是像是施舍乞丐一般,给了个首订和自动订阅,想到卑微的作者紧张得刷着后台时,看到你这个首订和自动订阅,表情从紧张到蒙圈再到目瞪口呆,最后感激涕零想跪下跟你感谢的时候,只用了三秒。
想象着作者一把鼻涕一把泪激动得简直要跳起来手舞足蹈滑稽的样子,你偷笑了一下,想到他打开门后,开心的吹着小曲,炒两个拿手小菜,倒一杯散装的白开水,高兴的把你的订阅和自动订阅分享给自己的妻子。
妻子又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流着泪说出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岳母顿时上街买菜都硬气了三分,岳父更是笑着说着自己当初没有看错穷逼作者这个女婿。
想到这里,你感到充实而又欣慰。哎,有钱又帅气的你的快乐,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
咳咳….不皮了,说说作者君写书的原因。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公交车上。
简单的短发,白净的脸,阳光的气非生常着一个手机、坐着看,站着
些有位发孩注意他很久了,但他看手机
和样物专心,我却没好意思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