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点,免得他们吃亏。
以前她继父每次去三伯那里打秋风的时候,就是这个表情,看着就讨厌。
“我在想,哥,明天你跟小溪去捡菌子,能不能带上我跟刘梅?”
“我们两个性子比较懒散,要是一不小心睡过了头,这又是一天时间浪费了。”秦河笑着说道。
一起去不是关键,最关键的是能蹭他们的手电筒,还有菌子窝。
一些菌窝只有经常在林子里泡着的人才知道的,要不怎么有的人只是简单的拎着篮子进林子,都不要一个小时,就能拎着满满一篮子的菌子出来,肯定是他知道哪有菌窝啊!
“别介,我们就一个手电筒,四个人用,你自个想想,这是个事吗?”
“你要真想早点去,还不如趁早去镇上买个手电筒回来。”
秦江又不傻,四个人用一个手电筒,真看到了菌子,肯定会有摩擦,到最后,谁都不会开心的。
“我我没钱.”秦河搓了搓手,不太好意思的说道:“自打一结婚,刘梅就把我手里的钱全给要走了,现在我手里是一分都没有了,穷的很。”
“哥,你要不借我点?”
在他的印象中,秦江一向是脑子不大聪明的,他手里又有钱,如果真能借来,那就好了,要是不行,就当他没说,反正不会少一块肉。
他就是随便试试,能成自然是最好的。
“你家那口子有钱,你不去找她要,借到我这来了,像话吗?”秦江又不傻,这眼瞅着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事,他能干?
现在是这两口子压力最小的时候,他们不想着努力存钱,反而懒懒散散的,不成个样子,挣不来钱,也存不下钱。
现在这个时候把钱借给了没压力的秦河,还能指望他在有了几个孩子,压力很大的时候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