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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四章 清明事(3 / 4)

清河市带些水果过来,但飞机不方便,我就在兴源县买了些,你慢慢吃,然后听我说说话。”

“阿娘,你最爱吃的那家馍馍,老板关门了,我没买到。”

“阿大,阿娘,我很想你们,十几年过去了,还是难受。”

“你儿子以后会在清河定居了,我在那里住惯了,一回到兴源,我就难受,老是想起小时候,你们带我吃的凉皮,过年逛的街道,你们下班接我上上学放学的路,待不了,住久了,丧气消沉。所以,我还是每年回来看看你们。”

“我以前撒的凤仙花种子,都成片了,等六七月开花的时候,洒金的花瓣,很漂亮吧。当时这个品种的凤仙花,还是阿大帮阿娘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的。”

……

林曾一边说着,一边摆好祭品和祭酒,拿起锄头,把坟墓周围的杂草和落叶清理干净,只留下墓地旁一片半尺高的凤仙花丛,刚长出的植株生机勃勃,等两个月后,娇艳的花朵盛开,便是一片瑰丽的花田。

最后,他在坟墓前的一块小空地上,把纸钱全部烧掉。

他一如之前的每一个清明节,在坟前坐了整整一天,直到下午四点,才收拾心情,看着干净整洁的墓地,像孩童那般摆摆手,说道:

“再见,我走了。”

他拿着工具,回头走了两步,突然顿住脚。

看了看天色,西北地区的白天比清河市长,四点天色还很明亮。林曾想了想,把手中的东西放下,只留了一把锄头在手上,朝着那片凤仙花苗走去。

凤仙花是一年生草本花卉,喜阳光,耐贫瘠,生命力旺盛。这一片凤仙花,是林曾母亲曾经最喜欢的植物,在阳台上每年都要播种几棵。它花色别致,珊瑚色的花瓣上,似有金光点点,林曾的父亲,称之为洒金色,林曾母亲喜爱将它的花朵,捣烂成汁,涂抹在指甲上。

后来,林曾无处种植这些凤仙花,只能将它的种子撒在墓地旁,竟然一年比一年旺盛,花丛也越来越大,生长极好。

林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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