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情境:”水无兆而起大涡,首舟先入,次舟随之,三舟欲离而不可得,亦为所陷。顷之,三舟尽覆而水平如故。“”彼时,随卫者皆乘小舟,于大舟前后左右里许而进,事发众皆不及,及其觉也,水平如初,而舟尽碎裂。少时,有舨及罹难者断续出之。彼乃驱舟拾取,归载于岸,然无可活者。“”一日得数尸,少傅及魏使段子者尽得,惟无见太子。乃回舟成皋,求援于守,得其所助,次日遂于河底得太子之身,及他者四身。余二人犹未可得。“”乃奉十柩,待罪成皋。“
说到众人的罪责,国尉论以”阵失主将,从者皆斩“为律,主张判随从斩刑。廷尉则认为,此事不当以战阵论,当以失盗为法。
安国君有些生气,道:”失却太子,是国贼也!岂主将、盗可匹焉!愿再议!“
廷尉道:”臣等谨依秦律,议得其罪。秦律无失太子及国贼之罪。愿君侯察之!“
张禄赶紧接过来道:”尉卿等以律议罪,当得其平。可下诸朝臣议之,而请于王,以得其意!“
三人皆称是。
次日将国尉和廷尉的议罪发给朝臣议论,当即有人提出议罪过轻,特别是廷尉议其为失盗,以人为物,犹为不可。有人提出失却太子,当以谋逆论之;廷尉道:“彼失太子,盖出意外,非谋也,未可以谋逆论也。“
又有一人道:“国尉所议失主将,言近得之,然犹未可。失主将而北,则近之矣!”
廷尉还是反驳道:“太子之使于轵也,非战阵也;太子之亡也,而使命未辱,今轵犹在秦也!”
大家反复辩论,皆不得要领,廷尉一一反驳。秦王听得有些累了,便问张禄道:“张卿之见何如?”
张禄沉吟道:“臣有所思,未得其解,故不敢言。”
秦王道:“卿但言之,质之高明可也。”
张禄道:“臣之所思,太子之亡也,诚诸臣之过欤?或魏之过欤?若非魏以太子相胁,于秦索轵,太子犹在梁也。若非魏坚执水道,车乘而往,太子当至洛阳,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