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出,选了明哲保身的这一条捷径。
直到沈念一又来敲开房门,秀娘才惊觉自己锁在屋中已经两天两夜,整个人憔悴潦倒,病态加上心焦,雪上加霜。
所幸沈念一不是来看她外头皮囊的男人,在他眼睛里,每个女子都长得差不多,形形色色的来去也不会让他眼皮子多眨一下,只除了那个他亲自带来客栈的女子,年纪尚轻,家教甚好,说话声音不大,但是清脆可人,看着他的时候,满眼爱慕之情,却又竭力隐藏,反而有种小女儿的娇态。
要说人品长相,连秀娘都不得不承认,沈念一要胜过那个年轻女子几分,然而两个人并肩而立的样子,又分外和谐舒服,令旁观者移不开眼,应该就是所谓的命中之人。
“我不是想要隐瞒这些,我见着那个死尸,什么都乱了,根本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秀娘想要替自己解释,“至于那个人是怎么死的,也不甘我的事情,当夜他是在客栈落脚,可第二天一早,天还没有亮,他就走了,房钱都好好的留在柜子上。”
“他骑着马走的?”
“特意替他将坐骑刷洗干净,我瞧过一眼,是匹好马,否则也不能担当千里迢迢将人送回来的重任。”
“他来大理寺的时候,并没有骑马,或者说没有人见到他骑马。”于泽负责接待,从头到尾都说这人只身前来,轻手轻脚,本身似乎就见不得光。
秀娘有些发怔道:“那匹好马,应该是军中所用,市价不低,会得去了哪里?”
“你可还记得马匹的颜色?”
“黄骠马,马鬃带着些棕色,十分好认。”
沈念一明白,在军中或许还算普通,在天都城内,却是一匹难得的良驹,这样一匹马要比寻一个人更加容易。
事不宜迟,他必须立刻去查这条线索,这个人在到大理寺之前,还去过哪里,见过什么人,天蒙蒙亮就离开,到于泽见到此人,中间隔了五六个时辰,五六个时辰能够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沈少卿,我知道的已经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