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莫宁睡的很舒服,必定抢绣球是个体力活。
隔天一大早,吃完早饭,莫德把书信放到自己面前的时候,一脸懵逼。
看这字迹像一把未出鞘的宝剑,不是莫德能写出来的。
当事实摆在了面前,莫宁只能选着接受。
信的大只内容是捡到莫宁的人家请好好照顾他,并附上两百两黄金以及玉佩一枚,请在他18岁之后告诉他真相并请将告诉他去。。。。。。
莫宁看到最后被酒打湿字迹已经看不清轮廓,问道:“后面是什么?怎么有酒渍?”
莫德支支吾吾的说:“我也不记得,好像是去什么地方来着。”
莫宁实在是无语,怎么摊上这么一个老爹,不对是养父。
“那两百两黄金呢?”
“买酒喝了,这么多年养你不要花钱啊!”
莫宁看着家徒四壁的房子幽怨道:“那也用不到两百两黄金啊!”
“哈哈,这不能怪我,实在是飞来横财太好花了,为了你我都没有娶媳妇。”
莫宁一个白眼道:“懂了,捐助给失足妇女了是吧!”
那可是两百两黄金,自己以后娶媳妇,生娃娃都够了。
“不要贫了,我们先去把婚给退了,然后你明天就走吧。”
“走?走哪去?”
“上面不是写了吗?”
莫宁三条黑线,道:“上面字被你的酒给弄没有了。”
莫德自觉理亏,尴尬的说:“那就去郡城看看,也许哪里有你父母的消息。”
莫宁紧握信件,很想说我能不走吗?但是话到嘴边就变成了:“我知道了。”
莫宁要走,莫德也是十分不舍得的,必定养了将近十八年,没感情那是假的。
但是谁叫当年自己捡了他,还拿了两百两黄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鸟张大了总是要离开巣,人大了,总是要离开离开家的。
虽然不舍,但是还是不能给自己留后路,心一软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