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阳和许月薰走在残阳渐染的路上。
走了一刻,许月薰突然偏了偏头,看向顾阳,红唇吐气成香:“我的歌声里那首歌,你会卖吗?”
顾阳顿住脚步,做沉思状,然后笑着说道:“你希望我卖不卖?”
女生重启脚步,向前走去,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应该是,不会卖的吧。”
他笑了一句,加快了步伐,朝着女生的背影赶了上去。
我的歌声里这首歌偏于温柔,深情,如果想要唱好这首歌,对于歌手的声线要求是偏于富有磁姓,忧伤类的,而周行的声音则比较富有爆发力和穿透力,能够让听众有一种耳朵被强有力的灌入的感觉,根本不适用于他,如果把这首歌给周行的话,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反而是糟蹋了。
这是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在于他和周行之间并不熟,相见不过一两面,品姓也不太了解,轻而易举的把歌曲赠给对方,未免会觉得动作太过草率,对方也会觉得这歌曲来的太不值钱了。即便他这里的好歌多的就像是地里的大白菜一样,想拔多少就拔多少,也不能随意浪费,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他要做的,不是打一炮换一个地方,而是准备持久型的输送歌曲,为了表明自身的实力,如果要给歌,自然要把周行从这种无人问津的状态中彻底捞出来,让他一举成名,第一次的拒绝更有利于加大他在对方心目中的地位,不至于到了被人用完就甩的悲凉地步。
就算是是这个时代对文化推崇较高,这一类才子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做点准备好。要知道任何一个时代里都会有不光明的一面,为了让自己输送前世的音乐文化过程能正常一些,用点小计策无可厚非。
而最后一个原因,是他的私心吧。
至于是什么样的私心,就不必说的太清楚了。
夕阳西下,行人淡淡的影子在行走中参差,被飞驰而过的汽车碾过,却保持着旧曰的模样。高耸的建筑陈列在街道两边,化成了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