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4,公司六,组合四。
一年一到两张专辑或者单曲。
而且更加让人心动的就是,CF广告的比例,竟然另算!
比例甚至高达五五!
也就是说,对于艺人最赚钱的广告方面的比例,公司和艺人之间的比例,是一家一半!
别小看这其中的一成,这已经可以说得上是,公司根本就不赚钱!
甚至,还会略有亏损!
而且其他方面的配置,更是按照娱乐圈中二线明星的配置来进行的!
要知道,敏雅她们全盛时期,也仅仅只是一个稍稍有些许名气的新人团体而已!
按理说,这样一份合同,应该让人十分心动才是,可是不论是方泫雅,还是方母,都有些沉默了。<!--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