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手里跟狗舔过似的土碗,问道:“娘子可有纸笔?”
“有的。”沈二娘回答。
朱铭说:“我现在身无分文,给不出饭钱,就用一篇文章代替。”
沈二娘连连推辞:“不打紧的,一顿饭而已。”
朱铭拱手道:“请给纸笔。”
沈二娘想了想,觉得写文章是雅事,即便收下也不会显得市侩,于是回屋拿笔墨纸砚去了。
严大婆赶忙把桌子收拾干净,腾出地方好让客人写文章。
沈二娘在砚里倒些清水,取出墨条仔细研磨,研墨完毕便轻轻放下:“大郎请。”
朱铭的毛笔字,是小时候跟爷爷学的,爷爷当了几十年村支书,甚至还客串过一阵赤脚医生。
童子功,拿得出手。
只是电脑用得多了,书法有些回潮,如今写来还算能入眼。
“你要抄什么诗?”朱国祥低声问。
朱铭说:“抄诗多low啊,我要写《三字经》,这玩意儿还没问世呢。这家小孩儿姓白,而且还读书,跟白家多少有些关系。把《三字经》写出来,一可以报答这顿饭菜,二可以吸引白员外的注意。”
“你脑子转得挺快,可《三字经》能默写完吗?”朱国祥说,“这东西我小时候也会背,是你爷爷提着棍子教的,长大以后早忘得一干二净了。”
朱铭笑道:“你默诵一下,看是不是还记得。”
朱国祥闻言默念“人之初”,很快就瞠目结舌,已经忘掉的东西,怎么突然又记得了?
朱铭前些天就已经发现了,只要是自己认真读过的书,就能清晰的回忆起细节。比如马屁股上的官印,“甲”代表殿前司禁军,就源自朱铭看过的一篇论文。当时为了做视频而查资料,相关论文读了几十篇,现在居然全特么记得!
父子俩用方言对话,且说得语速超快,旁人根本听不明白。
沈二娘也没顾得许多,只是盯着笔尖,等待朱铭落笔写文章。
却见纸上淌出字迹: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