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好意思。”
宁采臣连忙推辞,将一双布鞋塞了回来,林梦道:“你去收账,这荒山野岭的,肯定还要走不少路,穿一只烂鞋子怎么赶路?区区一双布鞋,也值不了几个钱。”
在林梦执意下,宁采臣终于脸红的收下鞋子换在脚上,经过这件事,林梦在这个书生心中的印象,已经变得很不错了。
“你下一步准备前往哪里游学?”
“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我到没有目的,胡乱的行走,看看各地风土人情,不过听你说再往前走两天就是郭北镇,我先到那看看吧,停留几天,再去金陵大城。”
宁采臣立刻高兴道:“既然兄台想到郭北镇,不如我们结伴而行,如何?”
“这……”
林梦装作犹豫着,过了10多秒,终于在宁采臣渴望的眼神中,点了点头道:“也好,这样一路上,两人互相能有个照应。”
先前离开那有黑店的小镇,林梦买了一些用荷叶包着饭团的干粮,他看了看天色,原本阴沉的天空变得晴朗明媚,阳光刺眼,晒在皮肤上更有一种火辣辣的疼痛,于是扔给宁采臣一包干粮。
“现在阳光很毒,我们先躲一躲,你馒头扔了没吃饭,不吃饭就没力气赶路,饭团拿去吃了吧。”
宁采臣又是一番推辞,不过最终还是解开荷叶,抓着米饭饿鬼般大口吞咽,做为一个收账的穷书生,他身上的干粮无非是干馒头,能吃到饭团,已经是奢侈的享受了。
林梦坐在大树下一口一口,慢慢的吃着饭团,因为从打劫强盗身上得到的钱,他身上铜钱、银子都不少,足以吃的上肉食。
小镇中有肉食贩卖,可惜差点吃下人肉心中有了阴影,害怕又买到什么人肉做成的肉食干粮。还好这荷叶包着的饭团,其中夹杂糯米,又甜又濡,还有荷叶淡淡的清香,很是爽口。
将饭团吃完,宁采臣意犹未尽的舔着手指,发现林梦看过去,才慌忙做出一副淡然的表情。
现在时间是下午,这样的天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