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义务兵役制
军队整编完后,陈泽宇又为所有的海、陆军官兵授予了军衔。
共和国的部队军衔制度这方面完全是照抄的西方国家,自上而下,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除了陈泽宇自己为上将衔外,由于之前除了塞里斯的读力战争外,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军功。几名职务最高的师级军事指挥官,陈泽宇也只授予到了上校的军衔。
担当共和国陆军首批八个整编师师长的留德士官生分别为杨俊耀,曾溥,张旭东,范文芳,马文郁,何亮,刘超等人,几个人的军事素质全部非常了得,陈泽宇对他们各自都非常放心。
如此完成八个整编师的编制后便是十八万四千人,之后这八个师级部队陈泽宇又一一为他们的部队举行了盛大庄严的授旗仪式。
这样原本的20万人就还剩下了一万六千人,在这其中陈泽宇又按照军事素质高低分为两半。
其中军事素养还算不错的一小群,陈泽宇安排其中一些进入了几家军校担任军事教官,一些则是被刚刚秘密组建的国家安全局、特警部队以及秘密警察组织收入囊中。剩下最后的那一批,则是全部去担任了共和国各个分区的警察,消防,铁路维护等单位的准军事职务。
按照陈泽宇的想法,国防部不久后又完善了塞里斯共和国的义务兵役制度。
原则上所有共和国的适龄青年都必须要参加至少2年的兵役,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塞里斯青年群体的军事素质,另一方面也是扩大了塞里斯各兵种的后备役力量。
按照新成立的制度,以目前塞里斯接近2000万的人口来说,如果进行紧急征召的话,可以在一周以内将陆军从十八万四千人扩张到最高两百万人的兵力。
不过考虑到共和国目前的外部环境还算安静,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减轻财政预算的负担,整个兵役制度目前都还处于最低运作状态。
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