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们不合适,请你以后不要再跟着我了。”谢苗雨不耐烦地道。
陈风依旧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小雨,这真的只是巧合,我也没有别的意思,你看都到了饭点了,我们一起吃个饭吧。听说易萨红最近来了一批红酒和牛排,非常好。我们去尝尝。”
易莎红!谢苗雨心里一动。这可是洛城顶尖的餐厅之一。那里的消费普通人只能望尘莫及。一块牛排没有上千块是下不了的。再加上红酒,一顿下来基本就要上万块。能在这样的餐厅里吃饭,自然是很享受的,可是关键是陈风让她倒胃口。
陈家在洛城也是有名的家族,家族资产至少在十个亿以上。可惜陈风却是烂泥扶不上墙的纨绔子弟。除了喝酒赌博,就是泡妞。
这样的人,再多的家产也是守不住的。不像木子云那样,低调奢华有内涵。更何况十亿虽多,但是在百亿面前,什么都不是。
“不用了,我要回家了。”谢苗雨直接了当地拒绝了。
陈风急了,他指着自己新买的跑车:“要不,我送你回家吧。你看我这车两百多万刚买的。”
谢苗雨看都不看陈风一眼:“不用了,我自己有车。”
看着谢苗雨的车绝尘而去,陈风在心里狠狠地咒骂:“等哪一天老子追上你,我非得玩死你不可。”
陈风是阅女无数,从来没有碰到过钉子。所以他不甘心失败。与其说他喜欢谢苗雨,不如说他不甘心接受失败。
再高傲的女儿,在他的钞票面前都会败下阵的。
有一次,他碰到一个心仪的女孩,他给那个女孩买了两万多的钻戒,那个高傲的女孩,看都不看一眼,但是当他堆叠的筹码变成二十多万的时候,那个女孩开始正眼看他了。当筹码变成两百多万的时候,那个女孩主动地把自己给献出来了。非常主动,非常热情。
可是陈风在用完之后,却腻了,像抹布一样地把人家抛弃了。所以他相信谢苗雨总是可以搞定的,就是筹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