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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就李梅之死展开讨论。
到底是人为还是自然死亡,双方也都出具了大量的证据,但没有一个证据足以说明各自的观点,也就是都存在着证据不足的缺陷。
到了高峰期。
曲朗自己承担了,他坦言:李大中虽然在五年内与李梅有着复杂的男女关系,但总体来说他们的关系是良性化的。
警方给出的两人是利用关系,但利用关系也分好坏,他们的关系与金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如警方所说,李大中是极看中利益的。
在得知李梅要离开后,多次想获得利益这也是可以理解了,但他并没有利用自己的便利采取任何的手段。
警方给出的,李大中多次拿李梅的物品出售,据我们了解,这些李梅是默许的,还有一点就是李梅在走之前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唯一没说的就是那遗嘱中的二百万。
李梅为何不说,据我们事后了解,她去的是美国,但她去的地方并没有亲属和朋友,也许有也是不为我们所知的。
这就说明,李梅是留有后路的,她是打算回来的,我们都知道她生病了,而且是晚期,能不能她是想去美国治疗呢?
我们在她打的电话里,看到了许多医院她都是了解过的。
这就说明,李梅是想去美国治疗,至于她为什么没选择把李大中带上,这里面具体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从这点上来看,她没有把遗嘱的事告诉李大中就行得通了,因为她有回来的打算,国内的医生说她还有三年的时间,如果到了美国有延长的可能呢?
还有一点就是,李梅一生无子女,有一个小时候领养的女孩儿,女孩儿被领养的时候已经六、七岁了,跟他们一直没有感情。
在把她送到美国学校后,在她还不到十八岁的时候,女孩儿就消失在了美国,再也没与他们联系,如果说她去美国是为了找那个女孩儿也是不可能的。
一是找不到,二是找到了对方也不会再认她的。
从以上的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