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相当于后世的钢盔,其他的与近代军队差不多,武器、弹药、粮食袋。有限的骡马车辆远远落在后面,装载的则是佛朗机、轰天炮和弹药,还有一支火箭部队跟随而行。
速度,机动,明军要争取时间,要用两条腿跑过清军的马匹,就不得不在某些方面作出牺牲。
就防护而言,在燧发枪改进成熟,并且火药的原料进行提纯,以及使用了最佳配比的颗粒火药后,射程已经超过了弓箭。当然,这只意味着弓箭对明军的杀伤力大大降低,并不是说甲胄已全无用处。
破朔军敢于这么做,则意味着会多付出死伤的代价,但为了胜利,马自德认为这个代价是值得的。
而就明军的盔甲问题,在内部也有争论。一些军官认为可以让部分士兵装备重甲,挺着刺刀在前面起挡箭牌的作用,其余士兵则是轻甲或无甲,以减少后勤兵数量,并提高步兵的机动性;另一些军官则认为士兵应该装备介于重甲和轻甲之间的甲胄,或者只在重要部位装备甲胄,以达到机动与防护的平衡;还有一些激进的军官认为可以淘汰甲胄,而在步兵中多装备类似佛朗机这样的火炮,再结合火枪的射击,将敌人挡在弓箭的射程之外。
朱永兴是比较赞成第二种观点的,也就是装备半身甲,利用锻压机制造只防护前胸和腹部的板甲,以有效地抵御弓箭对要害部位的伤害,并且使装填弹药等动作能够不受阻滞。至于白刃交锋,盔甲的作用则会变得更小。
但在目前的生产和经济条件下,这个也只能是逐渐普及。所以,明军的盔甲比较繁杂,多是在战争中的缴获,修补之后再度使用的。只不过,各军将领为了整齐,通常会以总旗为单位,统一装备某种盔甲。
也就是说,魏君重和马自德等人为了追击和堵截所需要的机动,命令士兵放弃甲胄,也并不是什么独出心裁,而是在讲武堂的期刊上看过的统计和争论。如果不是现在这样急迫,他们也不必如此去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