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布制成的,透气柔软舒服,有随身物品还可以装在衣服裤子的口袋里,不用像褂子衫子那样装在怀里,揣在袖子里那么麻烦。
而且白少东还觉得这套衣服挺好看的,尤其是蓝色的衣服胸前,绣着那几个“第一纺织厂”几个白色的小字,让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归属感。
他当然不懂“归属感”这个词,但是他知道自己是属于某个集体中的一员,这让他心里觉得很踏实。
白少东今年十七岁,从小爹娘就不在了,唯一的舅舅也不愿养他,就给他扔到了一家丝织工坊里当了个小伙计。
这小子人聪明,会看眼神儿,会听话音儿,干活麻利,做事稳妥。
所以这个七八岁的小伙计,一会儿就在这间工坊里呆了十年。
他也逐渐从一个拖着大水桶擦地的小零工,变成了纺织师傅。
也就仗着他这股聪明劲儿,才在这累死累活的活计中活下来,要知道在大明朝给人当伙计,死走逃亡东家全是不概负责的。
所以动辄抄起棍子就打,抡起巴掌就扇那是家常便饭。
就算是他机灵,从小到大身上也是伤痕累累。
如今的白少东已经长成了个大小伙子,看起来有点文静,有点腼腆,人长得也秀气,但实际上这小伙子无论是心机还是体格,全都是一等一的。
所以外表很有欺骗性……最起码他那个东家陆老头,在两件事上就低估了他。
……第一件事就是他在工坊里当伙计,之前的合约早就满了,他也变成了一个操纵织机的大师傅。
像这样的纺织工人,原本是不可能跳槽的。
因为在他们行业里有规矩,只有老板同意他才能换地方,当然你也能走,但是就别吃丝绸这碗饭也行!所以他一旦走了,在广州附近是找不着工作的。
当然远走他乡投奔别的工坊也行,但是大明朝也很少有人能下定这个决心,背井离乡到别的地方去找活路。
可是这位白少东见到第一纺织厂招工的消息,他第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