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此,同样买了身加厚的毛呢大衣,领子连下来带着狐狸皮的,水獭的帽子。看起来也像是个有钱人。
两个人如此一打扮,跟自己所假扮的身份是相吻合的,毕竟是发战争财的商人,所以有钱,这要是穿的普通,反而出毛病了。
范克勤多给了一张半大的钞票,让商店派人把他们换下来的衣服送去酒店,然后两个人也不着急,溜溜达达转悠了几圈,大约半个多小时后,一转弯,来到了崇山大街上。
庄晓曼道:“哥,前面是不是就到黄河路了?”
“对。”范克勤道:“我记得是两个街口。”
之所以是他“记得”,那是因为他脑中的地图,就是这么显示的。不过这个年头的地图有时候和实际是有出入的。所以范克勤才这么说。
接着,范克勤看了看左右的街面,道:“嗯,这里的环境还是比较热闹的,有个学校,再加上附近也都是上班族或者是小买卖人家,这都属于中产阶层了,有两个钱。看看,现在还没完全到中午的饭口高峰期呢,但是两旁饭店当中,已经有不少客人了。街面上的行人呢,也不算少。如果在这里选择一个比较火的饭店和他们见面,那是基本不可能有谁会注意到的。”
庄晓曼也同意,道:“嗯,哥,你看那家白家清真馆怎么样?”
范克勤看过去,答道:“正经不错呢。”
庄晓曼笑道:“这家馆子火啊……”正说着话呢,两个人已经从白家清真馆的门前路过了。庄晓曼接着说道:“里面的规模也不小,人也多,又是两层,估计啊里面肯定有单间什么的。”
范克勤道:“你说得对,白家清真馆可以是备选选方案。咱们往前再看看。”
就是如此,两个人胳膊挎的那叫一个腻乎,但实则是在观察着周围的情况。而且你还不光要看那家饭馆子火。还要观察一下万一出现的意外情况,方不方便撤离。饭馆子周边是什么环境,你都要看看。最终的结果,范克勤二人选择了三家饭馆。
包括白家清真馆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