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别说,真有人第一时间冲向了厕所。莫洪福翻了个白眼,道:“上厕所的快点,我也要清理清理肠胃。”然后,转身先上楼换衣服去了。
莫洪福穿着一身蓝布衣服,这衣服一看就是一套的。有点像是乡村老会计穿的那种,只要再带上两个套袖,绝对是一模一样的。然后头上带着丝袜,只是在脑瓜顶的那一圈戴住,如此一来,只要随时往下一拉,就可以遮住整个脸面。最后再把一个帽子戴在头上,挡住还没拉下来的丝袜,就算是齐活了。
大约是半个小时以后,所有人全都准备完毕,武器该拿的全都拿上了,有放在兜子里的,也有放在行李卷里的,还有的放在比较长的那种买卖报纸的包里的。
主要是排队上厕所比较浪费时间,莫洪福后悔了,他就不应该说那句话。还家伙,说完了这句话导致所有的队员不管有没有存货,都要进入厕所硬挤两下。是以莫洪福,最后才排上。
莫洪福从厕所出来,在自己的衣服上抹了抹手上的水,道:“都准备完了吗?”见众人点头,他随即看了眼表,道:“走,上车出发。”
众人从屋内出来,进入院子里的福特车。其实这种车子,正常情况下只能坐五个人。但他们一共是七个人,这不是说就肯定坐不下。那就只能挤点了,两个相对瘦点的人,挤在副驾驶上。司机一个,所以后排座上就需要坐四个人。对付一下呗,又不是死脑瓜子,一点办法都没有。
如此,车子开出了这个小院,朝着既定地点而去。白丰台下达的命令当中,是有晁应真提供的大概区域的,因为每一次巡逻大队的巡逻路线,区域虽然不一样,倒是有的地方,几乎是肯定要去的。是以,众人也不用下车,开车慢慢转悠就行。
大概又是半个小时过后,在车里的突袭队员,就看从右侧的街口走来了一队巡逻人员,全都穿着汪伪的巡逻制服,这一队制服其实没多少人,十二个罢了。正负队长,全都在腰间挎着手枪。其余的巡逻队员,也都被这长枪。但看成色能够分辨的出来,他们背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