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懒得管后边发生的事。
傻柱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他是不想扯上关系。
出了四合院,他停都没停,顺着胡同就逛了起来。
还别说,这个年代的老房子、古迹是真多,胡同两边全是,看起来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就是可惜没带相机,何晓有些遗憾。
顺着胡同口,他一路往北,过了崇文门,又走了一会,便到了京城最繁华的地方,东单。
这里人不少,每个人的穿着也挺有意思的,有穿中山装的、有穿西服的、有穿连衣裙的,有……
“在你身边路虽远未倦,伴你漫行一段接一段,越过高峰另一峰却又见……”
一段熟悉的粤语歌声,何晓扭头一瞧,乐了。
离他不远处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那裤腿就跟扫把一样,脸上戴着大大的墨镜,肩膀上扛着四個喇叭的录音机。
歌声正是从他扛着的录音机里,传出来的。
得,这是遇到八十年代的精神小伙了,等这群人老了,就是广场舞大爷。
大爷就是大爷,年轻时候真时尚,瞧那小皮鞋,瞧那蛤蟆镜,可真是时髦。
跟他上辈子的杀马特造型一比……
嗯,真没法比,还是大爷们时尚。
嘿,何晓摇了摇头,见旁边一个卖汽水的小摊,他过去买了一瓶北冰洋,一边喝着一边看了起来。
录音机一响,男子身边慢慢聚集了一些人。
这些人个个喇叭裤、小皮鞋、蛤蟆镜,哪怕就缺一样,都不好意思往前凑,没别的,忒丢面。
连姑娘家都是同样的装备。
“嚯,真漂亮。”
何晓小声嘀咕,他瞧着贼嫉妒,上辈子他当杀马特的时候,可没妹子往前聚。
一首歌放完,正当男子想再放的时候,远处走来俩大盖帽,人还没到,声音就传了过来。
“谁放的靡靡之音?”
“你们聚在这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