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东升,阳光普照万物。
张怜儿此刻,觉得她是天下最幸福的女人,
“怜儿,怎么样你相公我辫的头发好不好看!”
“嘿嘿嘿,好看好看。”
张路尘,看着这个用一个编头发就能哄开心的女孩,
再想一想前世那彩礼二十万,要房要车,不给就别想结婚,充斥着物欲横流的时代,
心中隐隐作痛,
不由自主的道出了一句诗
“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然而,
这种温暖和谐的氛围并没有持续多久,
一声跋扈的声音打破了这一切,
“张兄,听闻你已经下床了?兄弟我有一个大大的好消息告诉你。”
说话间,
一个高约一米六,颧上有有皱纹,面目不善,眼神飘忽不定,身穿青袍的书生走了进来,
看到此人,张路尘,脑海中便冒出来了一个名字,胡德一
是酒肉朋友中,原身关系最好的一个,
当然也是坑原身最惨的一个,依靠着原身,这家伙的小日子,可是过的红火了起来。
此人,巧言善辩,善于何人拉近关系,但是本性贪婪,嫌贫爱富!
很明显,此人知道他醒来了,想要打打秋风!
这不,前一句话刚刚说完,后一句话便来了。
“张兄,看你这清瘦的模样,兄弟我带你去蹭顿酒席!”
说完,就要上来拉着张路尘往外走,
当然这只是做做样子,他在等张路尘拿钱!
因为他摸准了原身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性格,
每到这个时候,张路尘必然回拿钱,到了最后,这一顿酒钱,就让张路尘付了!
张路尘,看着他妆模作样的样子就想要,
心想,这一次非得把你们坑惨不成,
随即,道:“怜儿,去把我枕头底下那个钱袋子拿来,我张路尘像是却这一顿酒钱的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