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捧着这个金疙瘩,满心欢喜、心存感恩,金子,这是好东西啊!
吕洞宾道:“现在金子还值钱吧?”
“值钱!值钱!”我赶忙道。
“那赶紧换钱去呀,还等什么?”
“呃,宾哥有用钱的地方?”
吕洞宾一笑道:“既然来到了人间,那就玩个声色犬马,哪不得用钱开路?这我都懂。”
我纳闷道:“宾哥不是游戏风尘的人吗?”
吕洞宾道:“所谓游戏,那得让世人都高看你一眼才能叫游戏,我穿身破道服到处遭人白眼那叫游戏啊?那叫流浪!”
“噗——宾哥看得还是比我开啊。”
吕洞宾感慨道:“人世间不就这么回事嘛,你大把花钱你自己高兴别人也高兴,干嘛非得装成一幅穷酸相惹人嫌,咱不犯那个矫情,当然,真要遇上那种掉到钱眼儿里的主儿,我也有的是办法治他!”
吕洞宾一席话顿时荣升成为我的偶像,宾哥人家这叫真潇洒!
可是我拿着这个金打火机也有点犯了难,说实话我有点拿不准这东西的成色,兑换金子的地方倒是到处都有,银行就收,金店也收,去哪我都不踏实,这东西要是假的我肯定会被划入黑名单,可要是真的我又怕他们骗我,金子这东西很奇怪也很神奇,又重又软,论实用姓还如不锈钢,可它是很好的社会产物,你有金子,还得在人类社会中,它才能体现出价值,要是在荒郊野外它还不如一块馒头,很多夺宝的武侠小说到了最后不都是大反派守着一堆金子孤苦终老吗?真有寓言意义啊!所以我得尽快套现。
我想来想去,冷丁想到一个人——峰哥,他不就是倒腾这些东西的吗?按我们之间的“交情”和打过交道的经历,他应该不会骗我。
“走,跟兄弟换钱去。”
刘小六又去找王芳作伴,我临时给吕洞宾找了一身出门的衣服,带着天界娃娃开车直奔峰哥的茶楼。
一路上吕洞宾都目不转睛地往大街上看着,我还以为他又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