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朱万霍华德正在惊讶自己的球怎么不见了的时候,就听见了“快攻!”二字。.
“该死!”听到这个声音,朱万霍华德就知道自己失误了。因为这是卢克喊出来的。
篮球场上依旧有这个该死的坏习惯,所有球员都会死死的盯住球。
只要盯住了这个球,很多球员就可以拥有补防的机会,尤其是像阿伦这样的超级球员持球的时候。但是这也有非常大的弊病,就是持球人不是像阿伦这样的,而是像纳什这样的。
阿伦这样的球员持球的时候,身边一般都会有一到两个人的球员在,因为他们的进攻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只有一个球员的话完全防不住他,当然鲍文,加里佩顿,斯托克顿那样的除外。即使是由两名及其以上的球员去防守阿伦这样的球员,其他球员也一样不觉得轻松,首先要防止阿伦这样的球员传球,其次,就是要在恰当的时机去补防。因为一到两名球员是完全不可能完全防住他们的。
但是像纳什这样的球员就不一样了,你一个人防守他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他们都是以团队为主的球员,如果贸然使用夹防,那么只会留下空档,让敌人轻松出手。但是一个人防守他又非常不放心,像纳什这样的球员虽然非常擅长传球,但是他们的其他进攻技巧也是非常好的,一不注意他们就得分了。所以其他球员也不得不把注意力放在他们身上。但是这个时候他们就有机会了,和配合非常好的球员一起,骗过防守队员,打出一次让所有人都惊讶的进攻。
这个剧本就是这样,纳什传球,朱万霍华德接球之后一记暴扣或者说投篮都能顺利拿下两分。这是非常完美的。但是纳什算漏了卢克。
作为跟纳什一样热爱传球这项事业的人,卢克当然知道,纳什如果愿意主动进攻,除非特殊情况,那么一般都是在为自己的队友创造机会。
既然知道了对手的目的,那就只有一项,寻找防守的目标。但是现在76人的球员都没有失位,这就让卢克知道,防守自己的人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