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自己的队员来是正确的。
不然队员们可能忍不住暴走,直接把对方这脏眼睛的东西给杀了……
如果不是因为知道死侍本性良善,除了人色轻一点,满嘴批话,人暴力卑鄙了一点,喜欢偷袭,做事黑了一点,喜欢黑吃黑,钓鱼执法……他真就……好吧……似乎这个人看上去真是烂透了。
但是,有一说一,理智一点,确实来说嗷!
死侍至少至今为止,没有杀过一个无辜者,甚至死侍喜欢偷袭也是为了尽可能不伤及路人,他格外讨厌,经常嘲讽其他超级英雄那种动不动就扔车子,丝毫不顾及普通人性命的战斗方式。
小贱贱自认为自己平生喜欢的东西就两种,一种是钱,一种是为爱鼓掌。
小贱贱一年至少为自己定下了五种不同的玩法来应对五个不同节日,同时,小贱贱的话里面平均每十句就至少有一句携带点……嗯,这也是他不讨人喜欢的地方之一,也同样是讨人喜欢的地方之一。
这是个极其富有人格魅力的反英雄,但前提是你不是他的敌人和朋友。
利姆露如今就深深体验到了……那些跟死侍相处过的人的……痛苦。
眼看利姆露一直盯着他的胯下沉默,死侍有些急了:“嘿亲爱的,好吧,我刚才是在开玩笑,其实你就算把金并绑过来按在我的胯下,我也接受不了……”
“五倍的雇佣费补偿。”
听着对方每次开口都携带的不同称呼,利姆露脸色一黑,打断了对方的话,免得对方蹦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来。
“嗯?!”
“唉……”利姆露叹了口气,道:“今年应该是你来纽约作为的雇佣兵的第一年吧?虽然单子不少,但名气似乎还不是很大?”
“你咬着金并不放口,无非就是这是个打击犯罪的好借口,还能顺便让你赚着外快的同时,树立你身为雇佣兵的名气和不能惹的形象……但是,你不觉得选择的目标有点过分了吗?”
“我知道那份雇佣费实际上对方已经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