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竟然也敢自称将军,还真是让人羞与其为伍啊。”
看着眼前这个半路杀出的家伙,作为先锋官的夏侯惇那是满脸的不爽,一脸的厌恶。
好吧,实际上夏侯惇见过的人也不少,自然那种看上去就不像将军的家伙也不是没有(李书实表示自己此时此刻很受伤),但是却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对其产生无法抑制的厌恶感。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这位刘芒童鞋的那身打扮上。
说起来一个标准的巨口短颔、露眼赤睛,声音大而嘶哑的人再配上一身金光闪闪的铠甲,怎么看怎么觉得眼前的不是一个将军,而是一坨金光灿灿且新鲜出炉的……僵尸呢。
当然,传说中很多奇人异士也多稀奇古怪的相貌,所以这样的容貌也不是不能令人接受,反而有不少相貌丑陋的家伙夏侯惇倒是和对方结为好友。男人嘛,与男人交往的时候相貌往往并不是第一位的,尤其是认为对方和自己意气相投时更是经常被抛在脑后,所以刘芒最让夏侯惇感到两手发痒,口腔发干的就是他身上那套金光闪闪的铠甲了。
现在夏侯惇见过的金光闪闪可以闪瞎其他生物眼睛的铠甲只有三套,一套披在袁绍——虽然由他负责处理杂事,但是抢了孟德的盟主位子依然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身上,一套披在袁术——这是一个对孟德傲慢无礼眼高于顶比袁绍还要讨厌的家伙身上。于是当一个猥琐的家伙也成为金闪闪的时候,夏侯惇立时怒气值max也就不难理解了。
当然,实际上李书实手里也有一套,只不过他基本上不会穿这么搔包的箭矢磁铁,反而是龙鳞铠配上太平要术这样的保命利器才是他最为喜欢的标配。
好吧,一个怕死的配备竟然让李书实躲过了某个天然呆的怨念,这样看来李书实的运气也不差嘛,所以说和那个奇葩的扁当比起来他还是足以称为幸运儿的存在啊。
当然,眼前这只就只能称之为上帝遗忘的儿童简称m子就对了。
只是与那两位好歹可以称得上是贵族气质的金闪闪比起来,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