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缓慢不少的出行方式。
他找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跑车,直接威胁车主交出钥匙后,驾着跑车扬长而去。
江楚歌在进入到最终之城之前,只拿到过驾照,但从未切身开过私车,不过架不住他已经是国术巅峰的高手。身体协调性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将车速在美国的洲际公路上直接开到了200km/h,巨大的风从车身周围略过,江楚歌看着周围迅速消失的背景神色却丝毫没有变化,似乎他并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
江楚歌赶到加拿大的雨林的时候只花了不到五小时的时间,时间并不长,这让江楚歌有了一切顺利的错觉,不过当他看见高耸入云的树木和一望无垠的绿色之后,不由自主地捂了捂额头。
因为他知道事情不会如他想的那么简单了。
高耸入云的树林里,灰熊算是其中大型的猎食动物。江楚歌在丛林里面晃荡了两三天后也遇见了不少,哥伦比亚省的这座森林里面物种繁多,江楚歌逡巡其间的时候,满耳满眼都是心跳和细致的呼吸。就好像普通人进入到大街上听见和看见满街的行人,哦不,满街的汽车一样的感觉。巨大的轰鸣声遮住了人们的交谈声,你站在大街上想要听到路过的行人的聊天根本是妄想。
这么一来。凌馨儿的心跳,迪路兽的心跳。根本无从寻起。
虽然每个人的心跳都会有微弱的不同,但是江楚歌见到凌馨儿的时候才是刚入暗劲的新人,根本没有办法这么细致地记住凌馨儿心跳的特点,再这样如绿海的森林里面根本找不到。
夜里的时候,在森林的干燥的地面搭了一个简单的篝火,江楚歌虽然不惧寒冷,但是作为人类的本能还是希望更加光明的东西存在。
森林里面的动物通常都会畏惧火光,但总有一些大胆而好奇的动物忍不住自己内心的猎奇心理向火光靠近,温暖的火光在夜里是非常好的暖身的工具,所以畏寒的动物更是有可能注意到这黑夜里唯一的光明。
此刻并非游人进入的时候,所以在这无边的森林里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