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细节。
“……汉语为第一语言,但是全体国民都要学习第二语言。即英语!”
哎你看,这个细节不就充分的照顾到了白人的心理了嘛,而且还没完呢。
“……汉语作为第一语言,但不强求所有公民都使用,都学习。”
哎,这好像不对?那这不是又偏向了白人吗?
别着急。
“……之所以不强求所有公民都学习汉语,乃因汉语文法词句难度过高……”
看到没有,就这么一句话,那就全都解决了!
汉语有没有难度?
绝对有的,全世界的语言学家都可以站出来说话的。全世界的大范围使用的语言里,最难的就要说是汉语了,因为汉字是个象形文字,她的规律比那种拼写的文字规律少啊。
那么,这样一来华人以及那些个会汉语的人,优越感就来了!
会汉语,老子智商秒杀你!
对,这种智商上的优越感,绝度是优越感里最出类拔萃的一个……
那么这样的法律一出来,华人还有什么不高兴的?白人也高兴呀。至于黑人,他们就随白人高兴了呗。而且,这个法律一出来,定然会形成一个学习汉语的热潮!
第一语言。皇帝是华人,智商上有优越感,虽然不强求学,可是谁不学?不学那就是白痴嘛。
这个办法太高了,两边全都照顾到了……还有呢!
“美利坚新唐帝国……法令,自今日起。所有英文的名字,都必须加上一个中国姓氏习惯的姓!”
加个姓?中国姓?这好奇怪呀!
对,非常的奇怪,而这个法律里还有好多的细节呢。
“……除原本姓‘LEE’,否则不可以加冠‘LEE’姓……除非皇帝陛下钦赐!”
这是要搞避讳这一套吗?
还真的不是,因为这个LEE,李梦杨准备把这个姓变成一种荣誉,就好像德意志的贵族,他们的姓氏里都有一个‘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