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和会上,七个国家代表来投票,他们要表决是否支持美利坚帝国对墨西哥有主权,而这七个国家,除去美利坚帝国,就是美国,墨西哥,清国,英国,法国,俄罗斯,这么七国来投票,那美利坚帝国不是输定的吗?
那么怎么可能会出现,4比3,支持美利坚帝国的结果呢?
一般来说,这确实很难想象,要知道,墨西哥是绝对不会支持美利坚帝国的,那这就有一票了,而美国又是跟墨西哥流亡政府穿一条裤的,这就是第二票了,而法国刚刚跟美利坚帝国打了一仗,还吃了亏,他们自然不可能支持美利坚帝国。
也就是说,这票几乎是板上钉钉的,那么怎么可能会是个4比3呢?就没有任何一个别的国家来支持他们个吗?
谁都知道谁投了什么票,所谓的不记名根本就是扯淡,很明显的,清国的李鸿章投了yes,而英国跟俄罗斯也都是投了yes,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里面,那可就有意思了。
其实,最难理解的是李鸿章,因为他之前可还是跟黄爷斗架来着,他怎么可能支持美利坚帝国呢?
这里面那就是因为外国人不知道我们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了。
李≯↖鸿章当然要投yes了,为啥?
因为那是字呀,是中国的字,要知道他李鸿章可不傻,如果可以通过一个字性的东西来确定主权的莪归属,那么受益最大的不就应该是他李鸿章为之效力的大清吗?
要是论化悠久。那咱们中国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了吧。别的国家所谓的历史古国,那都不行,没有一个能延续下来的,而只有我们中国啊,自古绵延至今,化传承未曾中断,那么如果这样的例,也就是现在美利坚帝国对墨西哥的这个所谓的主权。可以成为成例!
要知道,这个成例可是很厉害的,也就是我们后面的人,要往前面去找,看前人是怎么做的,比如宋代不老是祖宗之法吗?那明朝也是如此啊,满清也这样。
那老外,就英国来说,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