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伊斯特伍德。别垂头丧气的,我告诉你,从今以后你就是那些个该死的华工的头!”
在李梦杨签下那张卖身契之后,那个杰克还拍了拍他的肩膀,仿佛刚才的持枪相向,根本就不存在一般。
“我顶个肺呀!”李梦杨这个话,很自然的是用粤语说出来的,然后他又给杰克翻译了一下,“我会好好工作的。”
包身工这个概念,说实话,李梦杨只是从他学过的课本里知道的,有那么一片课文,而现在李梦杨算是清楚了,原来这个包身工就是源自美利坚的,而且这玩意还跟奴隶制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好像,比奴隶能强一点儿?
但也说不定,要知道现在的奴隶可是很舒服的,至少他们不会来当矿工,他们都是在棉田里干活呢,危险性要小的多。
再说了,现在的黑奴,那小日子都不错,奴隶的孩子还是奴隶,奴隶的价格可是很高的,也就是说,他们本身就能给奴隶主创造财富,可是包身工呢?
看来,这已经是必须要闹革命了!
矿工啊!
这职业多危险还用说?
革命,更加的迫切了,不然的话,李梦杨真不知道自己能撑多久。
不过还好,也不全是坏消息,那个杰克之所以要李梦杨签下这样一份‘卖身契’,自然是因为他花了大价钱才从那个人贩子的手中买下了他,也就是说,李梦杨悲催的一个镚子儿都没有摸到就被人卖了,可之所以杰克要这么做,主要还是他看到了李梦杨的特长。
会说英语,而且说的还非常的好!
这就可以更好的交流呀,这个矿上可是有不少的华工的,要知道这里是新墨西哥不是加州,这里的排华法令还没那么多呢,华人矿工很多也很好用,所以,一个会英语的华工来做传声筒,那么在管理方面,将会是多么的得心应手呢?
那么既然是管理,李梦杨自然就得当官了,他可以有一定的权利……这他妈怎么听着,怎么像抗日剧里的翻译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