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吃了雄心豹子胆了,敢来摇钱林。今个儿哥哥我也不为难你们,你们从哪来就滚回哪去。”
打劫头领胡子占了脸上半壁江山,只露出下一双炯炯有神的铜铃大眼,堪比老虎的虎眼,威风凛凛充满杀气。他一脚踏在一块凸起的大石头,一手拿着柴刀,在空中比划了几下,另外一只手指了指被五花大绑的侍卫统领,很随意地说道。
“如果我说不呢?”肖琦之挑衅道。
现在盗贼头子一不劫财二不劫色,就是让他滚回去,若是其他人早就识趣地连滚带爬回去了。奈何自己的手下技不如人,已经让他失了面子,若自己这么听话,说滚就滚,面子往哪里搁着,若是传回京城,就不用活了。
“那简单,先杀了他,再杀了你,其他人嘛,不着急,一个个来,都能轮到。”土匪头子握紧了柴刀,往地上淬了口唾沫,径自往侍卫统领走去。
侍卫统领很没骨气地吞了一口口水。
结合前面的战况,盗贼头子分析眼前这群人的武力,手上这个人是这群羔羊的保镖头领,一群人里就属他最能打,其他几个都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其他人等着乖乖束手就擒了。
肖琦之轻笑了一声,侍卫统领怎么会是武功最高的呢。侍卫统领撑死就是领兵打仗有一套,至于匹夫之勇,确实比不上络腮胡子。
要论单打独斗,自己也是有一手的。
更何况,明的打不过,可以来暗的嘛。
肖琦之暗暗地往袖子里摸,摸到了他的暗器——几枚钢针,只要出其不意,一定能一招制敌。
站在一旁的十一觉察他的打算,伸出手握住他手腕,摇头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刚才她观察过了,其他庄稼汉的武功和劫匪头子不相上下。
虽然打斗过程中,似乎是势均力敌,但是他们还没露出真功夫,也没使出吃饭的家伙。只是依照侍卫所露出的拳脚功夫依样画葫芦,人家还没使上什么内力什么招式呢,是照顾我们的面子。这可是真正的武林人士。侍卫是顶不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