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到掉渣啊。
唉,也就是这副皮囊还不错。
在不知不觉间,陈歌就回到了宿舍。
陈歌现在是大四,基本上课已经很少了。
宿舍原来的六个人,现在早就只剩下了三个。
一个名叫唐凯,一个名叫秦守。
三人平时相处的关系还不错。
这时,看到陈歌回来,其他两人都没有什么反应,唐凯正在打游戏,秦守正在练吉它。
唐凯家世不错,但是痴迷游戏。
可以说来音乐学院完全就是为了玩,搞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之后,生活基本就剩下了两种玩法。
而秦守则是天生的泡妞狂魔,不是在泡妞,就是在泡妞的路上。自封自己为“情圣”,万千花丛过,片叶不沾身。
而在音乐上所做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泡妞。
从他所练吉它的勤奋程度,就可以判断第二天他攻略的女生的颜值。
这时他正在练习一首比较有名的情歌。
陈歌躺到了自己的床上,又开始翻手机。
不得不说手机真是一个好东西,在互联网上,陈歌很容易得就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
这里的文明和地球高度相似,甚至连国家的划分都一样,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只有娱乐业和地球差距巨大,比如音乐,直播,比如网络小说。
各行各业仿佛只有娱乐和网络文学这两块儿,像木梳子的两根齿一样,被从中间折断了。
自己对网络文学并不熟悉,但是对音乐和娱乐真的是再熟悉不过了。
前世陈歌就是个郁郁不得志的流浪歌手,从十几岁就开始在大街小巷,各个酒吧走穴串唱。
他也写过自己的原创歌曲,可惜他一直都没能火起来,一直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在穿越前不久,和自己处了十年的女朋友也弃自己而去。
不能不说惨的够可以。
而父母也早就不和他联系了,就当没有他这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