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脖子上传来的力道越来越大,他看到大胡子另一只拿着枪的手已经有种想往上抬的感觉,似乎已经快要忍耐到极限、把他一枪给崩了。
不想尝尝面前大汉的枪的味道,所以他选择了认怂。
“大哥!领路是吧,我领就是了!”
在迫近的死亡危机面前,路明非连忙大吼一声,“太君您这边请哇!”
一个擅长玩游戏的人,思维能力是不会太差的,只看能不能用得上。路明非是个喜欢摆烂的人,可现在有男人顶在他屁股上的枪让他没法摆烂,他也就只好绞尽脑汁去想办法,看看有没有什么能让自己在子弹下面苟命的机会……
这可比在跑步的时候后面放条疯狗来的刺激多了!
“前面就是恶魔的洞穴了,我可是花了大价钱从别人那里买了消息,说你小子能带我找到那只恶魔的踪迹……哼,你最好能找到。”
大胡子晃了晃手里黑黝黝的双管长枪,向着二人前方幽深的山洞努了努嘴,冷笑一声,“就算你是个被人推出来当挡箭牌的蠢货,现在也由不得你了!”
路明非愣了一下,原来还有这种可能?
感情“自己”引路是在给别人赚钱,但别人反正拿到了钱就不用管自己这个小弟的死活了?
太、太黑暗了!
还有没有天理啊!!
可现在没有“天理”来救他,看样子也不会有路过的超级英雄的样子。
虽说路明非觉得自己大概是在做一个特别真实的梦,但他还是顺从本性地怂了。
有些人的怂,就是全方位的怂,不会因为在梦里突然就不怂了,更何况这是一个如此真实的梦。穿着小熊睡衣的衰仔向后缩了缩脖子,讪讪道,“那大哥能不能先把我放下……”
啪地一声,路明非掉在地上甩了个屁股蹲。他咧着嘴揉着屁股站起身来,也不敢抱怨什么,就向着旁边显眼无比的山洞方向跑去。
光着脚踩在满是沙砾的地上绝不舒服,但他似乎能感觉到一道视线正瞄着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