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来一波,郡衙来一波,县衙再补一波。
若是带着功勋战死,就更是会成为郡县地方选定的典型,被官方以各种方式传颂,乃至被列入县志、郡志。
反观匈奴人呢?
对于阵亡将士的抚恤,匈奴人唯一一句明文规定的条令,便是‘得其尸而得其财’。
——当一个匈奴人在战场上战死,那无论是谁能抢回这具尸体,就都能获得这具尸体生前所拥有的一切。
包括但不限于牛羊牧畜、草场、财富、地位,乃至于妻妾、儿女。
很显然,匈奴人在战场上的抢尸之俗,与秦虎狼之师的军功勋爵,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百十年前,无数秦民、秦奴,为了得到一个能提高自身地位,乃至改变家族命运的敌军首级,便总是悍不畏死的冲向敌阵,无所不用其极的对敌方造成杀伤;
而如今的匈奴,也同样有无数地位低下的牧奴,会为了抢回一个家底不薄的战友尸体,而在战场上大开无双。
——阵亡的匈奴人尸体,不单是匈奴人要抢,对面的汉人也会抢!
所以,为了顺利抢回那具能让自己完成‘牧奴’到‘牧民’乃至‘贵族’转变的尸体,牧奴们必须先解决掉那些满脑子‘首级’‘武勋’的汉人。
至于伊稚邪为何不敢向郅都那样,直接询问麾下军队的伤亡情况,而是拐弯抹角的问一句‘还有没有余力攻城’,自也是因为匈奴人这抢尸之俗,同秦军功勋爵,有着一般无二的弊端。
胜,则势如破竹;
败,则如鸟兽散。
甚至都不用说‘败’,只需要战事显露出不利于本方的颓势,匈奴人松散的军队编制、军事思想建设,都很容易导致军队因小小的失利,而出现与战果严重不符的大规模溃逃。
作为游牧民族,匈奴人和过去的每一个前辈,以及后世的每一个后辈一样,都是深讳‘生存之道’的群体。
当情况向着‘可能威胁生存’的方向发展时,逃亡,乃至投降,都永远是匈奴人